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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俱乐部会员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网通金色俱乐部成立的宗旨:体现中国网通对客户的关注、关心和关爱,为客户提供个性化、零距离的服务,在中国网通和客户、客员和客员之间提供一个充分交流沟通的平台。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网通山东省通信公司日照市分公司的固定电话用户、小灵通用户和互联网用户。
第二章 会籍管理
第三条
本俱乐部采用会员制,满足下列条件即可自愿申请成为会员:
会员入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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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标准 |
①连续在网时间要求 |
②月均通信费要求 |
③欠费情况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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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
[150]元 |
无欠费记录 |
注: ①连续在网时间是指连续使用中国网通的通信服务的时长,以月为单位。 ②月均通信费是指包括该消费者使用山东通信日照市公司提供的固定电话、小灵通和互联网等业务而发生的本地通话费、长途通话费、月租费、网络使用费及其他记录在此消费者账户下的通信业务使用费(电话卡类消费除外)。 ③欠费是指客户没有在规定的缴费期缴纳上一计费周期(一般是一个月)的通信费用,欠费月次等于各次欠费时长(以月为单位)之和。例如:欠费一次且欠费时长达到2个月,则计2个欠费月次。
第四条
每季度初,山东通信日照市公司将根据客户使用中国网通通信服务的消费情况(包括连续在网时间、月均通信消费要求和欠费情况)核定其会员资格。凡满足入会标准的客户将自动获得或保持相应的会员资格。
第三章 会员享受的优惠和服务
第五条
本俱乐部为符合章程规定条件的入会者建立会员档案和相应的账户,并颁发会员卡,作为其享受各项会员服务以及在特约商户消费优惠的凭证。 第六条
会员均享受积分及回报计划。 一、 积分方案: 1、 积分原则 以会员所在账号为积分单位。 2、
积分方法: ①1、会员基础分计分方法(不符合以下标准的无基础分) 固定电话装机年限超过两年的客户,基础分为100分。 使用宽带业务超过一年的客户,基础分为100分。 ②2、月通信费用的计分方法(会员已享受通信优惠部分不参与积分) 根据会员月通信消费总额积分,每消费一元积一分,不足一元部分不积分。 □3、缴费情况 如连续6个月无欠费记录,从7个月起每月获10分加分。
④4、欠费情况: 用户每发生一次欠费,扣除100分,扣减至零为止。 3、积分计算: 用户积分=
①1+②2+③3-④4 4、业务变更的积分处理
①、改名、改号、移机改号:积分跟随会员编号转移、累计。 ②、客户过户、拆机积分不随会员编号转移,并将该客户积分进行清零处理。 ③、停机期间:保留积分不变。 5、积分查询方式 会员可以通过营业厅、10060客户服务热线等方式查询积分。 6、积分累计、扣除处理 在未发生任何欠费的前提下,客户可根据积分兑换通信产品或礼品。系统在客户兑换后自动将相应的积分值从客户的可兑换积分中减去。 二、积分回报计划:每年年底定期返还一次,具体回报方案将视每次回报的具体情况另行制定下发。
第七条
会员享受俱乐部提供的方便、快捷、贴心的金色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金色俱乐部通道”
:营业厅台、收费点设置会员专区,方便会员办理业务缴费。 (2)
“金色俱乐部专席”:10060客户服务中心设立会员专用通道,作为会员的服务热线,会员用登记的电话能直接拨入,由专人负责受理。 (3)
“金色俱乐部专区”:在公司网站--日照热线首页上设立会员专区,会员凭会员卡号和自己设置的密码进入。会员在网上可进行相关业务的查询和受理 (4)
每个月俱乐部为会员寄送账单。 (5) 俱乐部不定期地推出新业务供会员在规定时限内免费试用。 (6) 不定期寄送会员刊物。 (7)
生日/节日温情问候祝福。 (8) 10060客户服务中心不定期电话回访。 (9)
不定期组织会员活动(如电影、旅游、音乐会、联谊会等)。 第八条
俱乐部会员享受比普通消费者更加优越的服务时限。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会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俱乐部章程中的规定。 (2)
会员应按照本人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填写俱乐部会员登记表,个人资料应详实准确,本俱乐部郑重承诺为会员保密。 (3)
会员卡为签名卡,仅供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使用。 (4)
会员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俱乐部服务热线10060,以便相关服务信息、礼品等能够准确送达。 (5)
如会员卡丢失,应立即拨打10060服务热线,联系挂失旧卡和补办新卡。 (6) 会员不应出现有损于中国网通形象及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
会员资格的取消: (1) 出现严重欠费达到撤机时限。 (2) 连续三个月月均消费金额低于50元。 (3)
退出使用山东通信公司的通信业务。 (4) 会员自愿申请取消会籍。 (5) 通过欺诈等不正当行为,获取会员卡或积分。 (6)
不履行会员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中国网通 第十二条 本俱乐部保留修改俱乐部服务条款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2004年9月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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