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代理资费
一、代理资费
免费代理。
二、代理方式
为了更好的建设日照信息港,增加信息港的信息内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日照信息港面向社会的公司或者个人,免费征集栏目代理。
由日照信息港免费提供栏目所需要的服务器资源(服务和空间),由栏目代理商提供内容,信息内容版权双方共有,由信息内容产生的效益双方分成。具体的合作方式面议。
注:本资费自2002年5月17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资费调整以上级文件为准。以上内容解释权归日照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