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网通投诉举报渠道
一、日照网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有关商业贿赂投诉、举报
日照网通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受理署名、匿名投诉、举报、申诉 。
受理方式
电 话: 0633-8789389 ;
通信地址:日照市烟台路 188 号,邮编: 276826 ;
电子信箱: wang6012@163169.NET ;
面 谈。
(一)日照网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投诉、举报范围
涉及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二)日照网通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受理投诉、举报、申诉范围
1 、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和员工对所受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对企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 、为日照网通提供服务、物资、设备、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供应商的投诉、举报。
日照网通承诺对投诉人及投诉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认真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举报、控告人的规定》(中纪发[ 1996 ] 6 号)。
二、日照网通综合部负责受理署名、匿名来信、来访。
信访是指社会各界、本企业客户和企业职工群众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走访等形式,向企业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诉求,依法应由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处理的活动。
受理方式
电 话: 0633-8789999 ;
通信地址:日照市烟台路 188 号,邮编: 276826 ;
电子信箱: rzwtxf@163169.net
面 谈。
受理范围
包括社会各界、本企业客户和企业职工群众给集团公司、省公司及下属企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信、来访。对属于应向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院途径解决的除外。
三、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计信息、内部控制、审计方法的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工作。
投诉举报,是指中国网通员工直接向审核委员会反映的,对公司会计信息、内部控制和审计方法问题的投诉,以及对舞弊行为和有疑问的会计与审计事项的秘密举报。
受理方式
投诉举报可采用电话、传真、邮件、来信、来访等形式。审核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10-66429608 ;
传 真: 010 — 66429654 ;
电子邮箱 :acoffice@china-netcom.com ;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C座中国网通审核委员会办公室,邮编 100031 。
投诉举报范围
(一)违反美国《 1933 年证券交易法》、《 1934 年证券交易法》和《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以及香港《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会计信息、内部控制及审计方面的规定;
(二)违反公司内部关于会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三)在公司会计信息、内部控制或审计方法等方面的舞弊行为;
(四)外部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可疑事项。
以上各类投诉举报内容均接受匿名投诉举报,日照网通承诺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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